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 18 周岁~55 岁;既往无献血反应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,年龄可延长至 60 周岁。
献血者男性体重要求≥50 ㎏,女性体重≥45 ㎏。
健康成年人捐献全血单次最大400毫升血全血献血间隔:不少于6个月。
女性在月经期、妊娠期、哺乳期应暂缓献血;高血压、糖尿病、肝肾功能异常的均不能献血。
现场工作人员还要对献血者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及血液初筛化验,完全符合《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》的才能献血。